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农垦校发[2016]86号)(附件1)要求,现将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去年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其他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安排
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考核日期,至少提前3天将《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培养科。
三、考核程序及方法
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农垦校发[2016]86号)实施,其中《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科研进展和创新能力考核评估表》详见附件3。
四、表格填写要求
(一)所有研究生均需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4)。
(二)定向培养(有工作单位)的研究生需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及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样表见附件5)。
(三)学术型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应参加相关的实践活动,需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登记表》(附件6),由学院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审核。
五、材料提交
中期考核结束后,学院指派专人将学院考核小组评审意见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于6月2日前将中期考核成绩单以及《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模板见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避免“走过场”现象的发生,确保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对各学院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的学院将予以通报。
(三)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提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通过处理。
附件:
附件5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及身体健康情况说明.doc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