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请各开课单位于3月17日前提交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各类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含补考、补修、重修成绩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重修、补考课程成绩录入方法
(一)公共课程: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并在左侧菜单栏找到“学生重修或补考成绩录入”模块,任课教师点击“选择班级”——“初始化补考成绩”——录入学生补考(重修)成绩。
(二)专业课程: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模块——“补考名单管理”或“重修名单管理”模块——添加学生信息,通知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并在左侧菜单栏找到“学生重修或补考成绩录入”模块,任课教师点击“选择班级”——“初始化补考成绩”——录入学生补考(重修)成绩。
二、研究生专业补修课程成绩录入方法
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相应的开课学期建立课程班级——添加成绩录入教师(由学院统筹安排),成绩录入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录入成绩。
三、成绩单打印
(一)公共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学平台”中提交课程成绩,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打印成绩单一式一份,任课教师及复审人签字。
(二)专业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学平台”中提交课程成绩,由开课学院负责审核,学院在审核时要注意开课人数在5人以上的课程,成绩单必须有成绩分析,学院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打印成绩单一式二份,任课教师及复审人签字。
另外,2页的成绩单建议双面打印。
三、成绩单提交
(一)公共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将成绩单、考勤表及平时成绩直接送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存档。
(二)专业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将2份成绩单、考勤表及平时成绩提交至开课单位。研究生秘书将各科成绩单按课程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无须装订),1份成绩单、考勤表及平时成绩由学院存档,另1份成绩单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培养科。
四、其他
(一)对未能按时提交课程成绩单的任课教师,开课单位需报送相应教师姓名及课程名称,学校在审核教师业务档案时,将不予认定该门课程工作量,不核发课时费。
(二)各开课单位应进一步规范课程论文及试卷的归档管理,按学期、研究生类别分类装订并存档,学校将对开课单位的考务组织、课程论文、试卷评阅及成绩单存档等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