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农垦校发〔2021〕98 号)(附件1),我校硕士生导师遴选实行备案制,由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组织。现就开展2021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备案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向拟申请学科(学位点)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学科(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实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同时审核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专业学位发展需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投票表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需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且到会委员同意票达三分之二(含)以上方可通过。
3.院内公示。表决通过的人员名单需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
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本学院的硕士生导师遴选。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1年12月15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人员《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各一份,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楼西侧82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rhwysg@163.com。
联系人:杨树果 联系电话:6819853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附件4: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附件5: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