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13作者:文章来源: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浏览:1742

 

根据教学司《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名额方案》,我校2013年留校推免生总名额为70人(其中学术学位40人,专业学位30人),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不限。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对留校推免生名额进行具体分配(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及遴选办法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秘书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办法及实施细则并上报研究生处。学院遴选办法应包括: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名额、申请条件、跨专业申报条件、笔试课程、学院受理投诉的负责人和电话等事项。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四、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2.byau.edu.cn/yanjiusheng/)查阅2013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2年9月19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至招生学院。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一至三学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由学院查验后退还;材料(2)、(3)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2、资格初审
2012年9月21日前,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严格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3、资格复审
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盖章,由研究生处汇总转至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7天。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招办审批。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4、复试
 2012年9月25日-26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申请者)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确定。未经复试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一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首次招生的导师一般不招收推免生。
5、体检
2012年9月27日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只接受我校医院的结论且不做任何解释。体检费用由校医院统一收取,考生体检结束后的《体格检查表》应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6、接收
经复试和体检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7、报名
学校为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统一发放网上报名校验码,考生本人在2012年10月25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推免生登记表》内容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者,其报名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
8、录取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其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13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五、有关要求
19月14日各学院依据附件1将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报研招办。
29月21日各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工作遴选办法(包括复试方案、时间及地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初选名单(含电子版)等报研招办。
39月28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含电子版)、复试相关材料等报研招办。
六、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1038)
联 系 人:王��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阳路2号
邮政编码:163319
联系电话:0459-681913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招办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