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0作者:文章来源: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浏览:90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保证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一)5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6月7日前,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完成学位评定,按相关要求上报答辩材料和学位论文。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研究生的答辩时间,尽可能将答辩时间前移。

校外研究生一律不允许返校,采取线上方式答辩。

二、答辩方式与专家聘请

(一)答辩方式

线下现场答辩、线上线下相结合或线上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专家聘请

博士答辩委员会委员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校外专家3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高校教授担任,申请人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硕士答辩委员会委员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至少有校外专家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高校教授担任,申请人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其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人。秘书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不论采用哪种答辩方式,均需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答辩质量。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和《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学院答辩工作。

(三)答辩秘书在答辩前1周将《答辩审批表》交至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并在主楼、学院等场所张贴海报进行宣传,海报内容应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主席、委员、秘书)、答辩研究生姓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导师等相关信息。答辩秘书需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相关素材的收集,对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学院备查,答辩记录要根据答辩现场的提问与回答要点进行整理、填写完整。

(四)上报材料

1. 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博士4本(白色封皮);学术学位硕士3本(蓝色封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本(绿色封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本(黄色封皮);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人员1本(黄色封皮)。

2.《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提交学位论文承诺书》(一式一份)。

3.《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表》(一式一份)。

4.《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书》(一式两份)。

5.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一式一份、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 拟授予学位人员等名单(一式一份、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 拟推荐优秀论文名单(一式一份、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8. 学位论文摘要(博士论文2000字左右、硕士论文1500字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用,严格按提供的参考模板书写)。

9.《申请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学位申请人自己打印1份,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10. 答辩照片(每场答辩两张)和答辩总结材料。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