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8作者:文章来源: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浏览:1315

各学院、拟申请学位研究生: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为保证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条件

1.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课程学习内容,成绩合格;

2.  通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3.  达到申请学位前学术水平要求规定。

符合申请答辩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与学科建处网站下载专区—学位工作栏目,按申请类别下载填写打印《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书》,各类评定书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按填表说明填写,由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答辩资格审查

4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学院负责人对申请学位人员的缴费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成绩、发表论文、预答辩通过情况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46-8日,学校组织答辩资格复审,复审通过方可进入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6-8日,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一次检测。

411-12日,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二次检测。

论文提交要求:PDF版,以“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检测结果处理参照《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执行,检测达到规定要求方可进入论文评审环节。

四、学位论文评审

413-513日,进行论文评审工作。评审意见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五、学位论文答辩

62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六、学位评定与授予

610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答辩结果,进行申请学位评定并提交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6月中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举行学位授予仪式,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研究生应在答辩期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认真阅读《学位信息采集说明》并填报。信息填报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八、其他说明

1.各学院要贯彻落实全国和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2. 论文保密须严格按照《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执行,在答辩资格审查时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学院于412日前汇总上报,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未按规定办理涉密手续的学位论文均按“公开”级别对待。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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