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保证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一)12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12月13日前,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进行学位评定,按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相关要求上报答辩材料和学位论文。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研究生的答辩时间,尽量将答辩时间前移。
二、答辩方式与专家聘请
答辩方式:线下现场答辩、线上线下相结合或线上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专家聘请:博士答辩会委员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7人,至少有校外专家4人;硕士答辩会委员须不少于5人,至少有校外专家2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1-2人。
三、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不论采用哪种答辩方式,都需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答辩质量。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和《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学院答辩工作。
(三)参加答辩的研究生答辩前1周将论文提交答辩委员审阅。答辩前将论文、答辩PPT、《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书》等材料送交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分发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四)答辩秘书在答辩前1周将《答辩审批表》交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工作;并在主楼、学院等场所张贴海报进行宣传,海报内容应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主席、委员、秘书)、答辩研究生姓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导师等相关信息。答辩秘书需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相关素材的收集,对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学院备查,答辩记录要根据答辩现场的提问与回答要点进行整理、填写完整。
(五)答辩后上报材料
1.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博士4本(白色封皮);学术型硕士3本(蓝色封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本(绿色封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3本(黄色封皮);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人员1本(黄色封皮)。
2.《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提交学位论文承诺书》(一式一份)。
3.《研究生论文修改情况表》(一式一份)。
4.《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书》(一式两份)。
5.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一式一份、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拟授予学位人员等名单(一式一份、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学位论文摘要(博士论文2000字左右、硕士论文1500字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用,严格按提供的参考模板书写)。
8.《申请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学位申请人自己打印1份,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9.答辩照片(每场答辩两张)和答辩总结材料。
10.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还须上交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及同版照片电子版(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 150~576;大小:5K~200K;格式:JPG;命名:身份证号)。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