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级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1-04-01作者:文章来源: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浏览:381

各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重要前提。研究生和导师要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谨慎选题,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时间

开题时间:各学院根据所属学科的培养进度安排,可自行安排开题报告时间,博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620日前完成,学术型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1220日前完成。

各学院要将附件2《开题报告分组情况表》开题前一周上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学位办,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将组织研究生督导进行抽查。各学科需提前3天在相关地点公布信息,欢迎相关学科教师、研究生和其他人员参加。

二、组织机构

开题由学院统一领导,各学科带头人主持,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评委和秘书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评委必须为博导,硕士研究生开题评委必须为硕导或博导。

三、开题程序

1. 开题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 学院主管领导宣布开题委员会名单;

3. 组长主持会议,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

4. 研究生汇报;

5. 专家提问,研究生回答;

6. 委员对开题报告评议;

7. 专家评委打分,秘书计算平均分,总分为100分,60分为通过;

8. 评委组组长宣读评议结果;

9. 开题结束。

四、准备工作

1. 开题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资料下载一学位工作”一栏下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 开题小组秘书需要为评委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①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②《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标准及打分表》,表中学生姓名和论文题目两栏请秘书提前填好。

五、其他要求

1. 开题完成后,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开题报告进行抽查。

2. 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可参加中期考核,开始学位论文工作;开题不通过的研究生须在一个月内修改后并重新开题,若仍未通过者,由学院负责向学校提出报告,取消学籍,终止培养。

3.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培养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后,重做文献综述并重新开题。

4. 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及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应提前提交延期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或重新开题,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报告,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和毕业答辩时间。

5. 各培养学院务必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选题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也将进行必要的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开题的单位,以适当的形式给予通报。

六、开题后提交材料

1.《开题情况汇总表》和开题情况总结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上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学位办;上半年请于2021630日前上交材料,下半年请于20211230日前上交材料。

2. 开题通过的纸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保留一份。

联系人:陈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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